欧盟评估7种物质最终或禁止在电器及电子设备中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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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洲委员会已委任Oeko-Institut及FraunhoferIZM等两家外部机构进行一项研究,目的是为《限制有害物质指令2》(RoHS2)的限制有害物质清单检讨工作提供支援,以及评估一项新的豁免要求。RoHS2指令即欧盟《第2011/65/EU号指令》,对多种在电器及电子设备中使用的有害物质设定限制。
指令的附件II列出禁止或将会禁止在电器及电子设备中使用的物质名称,以及每种受限制物质在这些设备中的含量上限。目前受限制的物质包括铅(0.1%)、汞(0.1%)、镉(0.01%)、六价铬(0.1%)、多溴联苯(PBB,0.1%)、多溴联苯醚(PBDE,0.1%),以及4种邻苯二甲酸酯,即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(DEHP,0.1%)、邻苯二甲酸丁苄酯(BBP,0.1%)、邻苯二甲酸二丁酯(DBP,0.1%)及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(DIBP,0.1%)。
RoHS2指令第6条规定,欧委会须定期检讨指令附件II的限制物质清单。据此,欧委会在2012至2014年期间制订了一种物质评估办法,并就若干物质是否要受限制进行了检讨。结果,上述4种邻苯二甲酸酯被纳入附件II,2019年7月起禁止在电器及电子设备中使用。
研究旨在为进一步检讨限制物质清单提供支援,并评估一项在RoHS2指令下的新豁免要求。研究包括「物质限制检讨」和「豁免评估」两部分,第一部分为下列工作提供技术和科学支援:
第1项工作包括更新现有评估办法,以便识别和评估可能要加以限制的物质;
第2项工作涉及物质评估,以便检讨和修订附件II的受限制物质清单;
第3项工作是针对在电器及电子设备中使用的特定物质清单,确定其定量使用数据。
研究的第二部分为评估豁免办法(第4项工作)及豁免评估(第5项工作)提供技术和科学支援。值得注意的是若干被禁物质已获豁免,又或被禁物质的某些具体应用可获豁免一段时期(特别是在替代品尚未出现或尚未可行的情况下)。为了执行这些工作,研究机构将查找现有文献及直接谘询利益相关者,藉此收集资料。
研究机构在2018年4月进行了第一次对利益相关者的谘询,目的是收集关于下列7种物质的资料。这些物质将接受评估,以便决定是否需要修订附件II的限制物质清单。受评估的物质有:
三氧化二锑(阻燃剂)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