背景介绍
2016年01月21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了于1月6日正式公布的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该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。2006年2月28日公布的《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》同时废止。
新《管理办法》在产品适用范围、有害物质范围、管理模式等方面均进行了修定。尤其产品适用范围的变化对于企业的影响最为显著,工信部节能和综合利用司于2016年5月16日发布的实施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》的常见问题答疑中列举了《管理办法》适用产品的类型,明确说明燃气具产品属于其适用范围,包括:
家用燃气炊事器具;
燃气取暖器;
燃气热水器等电辅助家用器具。
相关方应确保2016年7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产品满足《管理办法》的要求。
企业应对实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