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3月23日,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(FCC)发布DA 17-274和DA 17-275,分别批准美国实验室认可协会(A2LA)和美国国家实验室自愿认可程序(NVLAP)于2016年7月提交的申请,同意两家认可机构的认可范围扩展至未与美方签订《亚太经合组织电信设备合格评定相互认可约定》(MRA)国家的检测实验室,并给出了相关实施细则。
一、背景情况
2014年12月30日,FCC发布了新的法令(FCC 14-208),过渡期为15个月,该法令规定过渡期后FCC不再接受2.948列表实验室的测试结果。由于未公布认可机构对非MRA国家检测实验室跨境授权实施细则,FCC14-208过渡期后,只有已与美国签订MRA的国家的检测实验室才可以获得FCC的授权,进行FCC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检测工作。该法令对我国检测机构和出口企业均带来不利影响。
2016年6月15日,FCC发布ET DocketNo.13-44,正式宣布将FCC 14-208法令的过渡期延长一年,延长后的过渡期为2017年7月13日。
2017年3月23日,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(FCC)发布了DA 17-274和DA 17-275,发布了未与美方签订MRA国家的检测实验室认可细则和认可机构。
二、DA 17-274和DA 17-275要点
DA17-274和DA17-275文件主要内容如下:
(一)认可机构职责
认可机构负责对检测实验室的资质进行评估,实验室的资质包括人员、管理系统、数据记录和实践报告。认可机构还需派遣专家对检测实验室进行观察,并且判定检测实验室实施FCC相关评估程序的能力。